菏泽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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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发文日期:2026-05-18

为落实《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5月12日至15日,菏泽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新展带队对第一至第九批已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实地检查。此次检查紧扣“摸清实情、查摆短板、总结经验、促进提升”核心目标,以检查促规范、以提质强示范,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筑牢基层根基。

检查组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采取“实地查看、资料查阅、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聚焦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供给、矛盾纠纷化解、法治阵地运行等核心关键内容,深入各县区示范村(社区)开展精准检查。期间,检查组与乡镇(街道)分管同志、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法律明白人面对面座谈,详细询问基层民主议事、依法治理、纠纷排查化解、普法惠民服务等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示范村(社区)建设现状以及作用发挥情况,广泛倾听基层在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需求、意见建议,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精准。

针对示范村(社区)提质升级工作,检查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示范引领,锚定创建复核各项要求,逐条对标自查,精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示范建设从“达标创建”向“提质创优”深度转变;二是夯实法治阵地,持续优化法治文化广场、普法宣传栏等实体阵地布局,丰富宣传内容、创新传播形式,增强阵地的实用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让法治文化浸润基层肌理、融入群众生活;三是深化服务赋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需求,做实做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民生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队伍作用,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一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基层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菏泽市司法局将持续强化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培育指导、规范管理和动态调整,系统总结推广基层法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带动更多村(社区)对标先进、争先创优,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纵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菏泽、法治菏泽提供坚实的基层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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