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第1号公告和省司法厅第323号公告,现就菏泽市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4年11月3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建议应试人员及时打印成绩单备用,特别是2025年应届毕业生务必打印成绩单以备后续就业所需。)
在菏泽考区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截止到12月20日)内,向菏泽市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于工作日期间到菏泽市司法局现场办理。(地址: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505室)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菏泽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详见司法部公告。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审核
通过2023年、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2024年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4年菏泽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注意:本次现场申请人员不包括2025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要求将于2025年6月-7月期间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注意:网上申请时所选择的“申请地”就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及之后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地市。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注意:菏泽市没有户籍放宽地区,不办理此类申请事宜。
对于具有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注意:1. 网上申请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如毕业院校发生更名的,请填写毕业证所载校名,注意要与学习经历栏目内容保持一致。
2.要求填写学籍信息的,须准确填写,除自考类学历取得学籍的具体时间须咨询自考委外,其余学历一般可通过学信网“学籍档案”查询获取个人学籍信息。
3.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网上填写信息时,证书编号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4. 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建议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电子认证或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菏泽市集中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注意: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申请业务,其他时间请另行联系菏泽市司法局。
(2)地点: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
2.现场需提交材料:
已按期进行网上申请的人员,携带本人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申请: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如证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尽快补办或更换。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注意:申请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的,须提交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并且学信网可以查询。
①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②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③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请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查询不到的建议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认证报告。)
(4)如提交的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学籍或考籍的时间是在2018年4月28日以后,需同时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原件,用于证明适用“老人老办法”报考条件。
(5)菏泽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申请人无需提交。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根据司法部公告要求,菏泽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办。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3号公告执行。
菏泽市司法局咨询电话: 0530-5383323
邮箱:hzsfjzcfgk@hz.shandong.cn
菏泽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2日